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70(2-34):2013年、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不多,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 认识和妥善 处理环境保 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整改结果
2017年3月21下发了《关于朝阳县发改局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朝发改发【2017】218号),2017年5月9日制定了《朝阳县发改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2017年5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朝阳县发改局(2017-2020)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朝阳县督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
受理部门:朝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421-8991919
邮寄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燕京街1号行政中心综合楼朝阳县发改局(425室)
朝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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