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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3 来源:朝阳县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辽宁省政府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创新思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健全机构。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规定时限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布。

(二)完善制度。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群众进行当面公开申请更加快捷简单。二是改进、规范电话接听及人员来访的接待流程,对接人待物的礼节礼貌、现场办事操作流程、电话问答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规范,靠前服务,贴心服务,让群众满意,树立我局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在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联络工作的基础上,把相关科室人员全部调动起来,挂条幅、贴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对信息公开进行宣传。此外,我局还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征求意见等方式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严格落实各级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和通知要求,分解细化各项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我局于县审批局在审批环节上进行工作对接把相关审批工作前移,做到了收件、审件、审批“一站式”服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进行了回复。其中信函申请3件。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建设阳光机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的总体思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树立住建局的新形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职局长为副组长、靠前抓,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科室,与业务工作等“硬指标”一同部署、一同考核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会议、首问责任、挂牌上岗、领导接待、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抓好活动开展。加强与民互动,搞好工作延伸。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通过开展政策咨询、组织公开办公、悬挂宣传条幅、现场答疑等各种方式宣传、公开建设信息,实现宣传群众、服务群众、与民互动的效果。

四是畅通诉求渠道。在解决群众投诉和求助问题上,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办、办诉必快的原则,认真做好民心网、市民投诉中心转办和上级临时交办投诉件的受理工作,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坚持把信息报送工作当作大事来抓,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报送渠道;抓好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员综合素质;加强信息的采编、整理,及时高质量上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