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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编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2 来源:朝阳县

2016年,县编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以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重点,以关注民生、服务民众为宗旨,以打造服务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不断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工作情况

县编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由编办副主任岳伟同志分管,由机关股股长徐德杰同志具体负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并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主要做法

由于县编办纳入政务公开体系较晚,2016年,我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从年末才开始进行,共公开信息5篇。通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我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是围绕行政审批工作进行。2016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组建行政审批局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政府工作部门大部门制设置的要求,我县组建了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朝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牌子。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朝阳实际,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4个县直部门(单位)的213项行政职权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其中行政许可类行政职权165项,与项目建设、市场准入密切相关的其他类行政职权48项。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通过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目前已经编制完成《朝阳县政府部门检查事项清单》,县政府部门检查事项111项,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19项、保密局2项、人防办2项、发改局1项、经信局3项、教育局3项、公安局16项、消防大队1项、司法局1项、环保局1项、住建局3项、人社局1项、交通局1项、水务局5项、农经局5项、安监局8项、文广新局12项、审计局1项、统计局1项、物价局1项、档案局1项、凌河保护局4项、规划局1项、旅游局2项、服务业局3项、卫计局13项。

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都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清理规范了执法人员名单,建立了检查主体名录库,明确了执法人员姓名、编制性质、工作单位、执法范围、执法证编号等信息;根据执法范围,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明确了主管部门、市场主体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三)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制订工作情况

《朝阳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具体情况是: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01项,其中发改局4项、农经局4项、人社局30项、教育局3项、卫计局9项、司法局3项、交通局3项、国土局1项、文广新局5项、水务局2项、林业局4项林业局2项、农机局1项、综合执法局1项、市场监督管理局4项、民政局3项、档案局1项、科技局13项、公安局8项。

确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涵盖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创业培训等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相关综合服务事项。

(四)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情况

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由各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包括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

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项,其中公安局1项、环保局2项、水务局3项、市场监督管理局2项、安监局1项、规划局4项、卫计局2项、住建局1项、运管所1项、国土局5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技术性服务事项3项,其中民政局1项、发改局1项、水务局1项。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由于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起步较晚,在经验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空间,2017年,我办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争取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想,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等各个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