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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辽努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朝阳县

 

2016年,我局紧密结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局政务公开办同志们积极配合下,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等重要工作信息,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要完成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党委会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付崇文担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夏志立担任副组长,科研宣教科长董永学为主要负责人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建立起“分管领导主抓、科研宣教科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明确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同时,还通过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拓展保护区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

(二)、抓好学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氛围。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作为信息公开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重点进行政府信息管理、信息清理、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培训。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重点,提高透明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做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示和宣传。同时,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如公益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另外,对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力争做到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以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广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积极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利用管理站广播宣传、宣传橱窗、展板等广泛发布相关信息,使信息更加透明化,分布更加有层次、涉及面更加广泛。2016年在县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相关信息25条,在辖区内的4个管站,分别设置了12块宣传查阅栏,刷写固定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条幅60余条发布各类信息,发放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200余本。确保了自然保护工作的阳光透明,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自然保护的知情权,为公众监督自然保护、参与自然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和2017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与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过程中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个别部门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性不强。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建好信息队伍;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