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公开领域>生态环境>其他行政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朝阳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420(45-12)}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朝阳县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2045-12)违法毁林占地、占压草原问题在一些地区较为严重.

二、整改目标

责令违法毁林占地的相关单位进行生态恢复,对违法行

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改结果

我局制定了《朝阳县森林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朝政发[2018]110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等破坏森林资源、非法私挖乱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公示时间:2018年66日至2018年6月16

受理部门:朝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21-2725007

邮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57-8号

 

 

 

           朝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