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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478(53-16)}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2 来源:朝阳县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78(53-16):全省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锅炉采用简易低效除尘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全省仍有每小时10蒸吨以下锅炉11000余台,冬季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完成县城及园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对10蒸吨以上20蒸吨以下不在拆除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鼓励企业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三、整改结果

经过近几个月的整改工作,认真核对2014年以来新注册违规锅炉底数并建立台账。截止2018年3月30日,朝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淘汰注销燃煤锅炉8台,确保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任务的按期完成。2017年11月至2018年至今,共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114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朝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4日

受理部门:朝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21-2725007

邮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57-8号

朝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