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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来源:朝阳县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朝阳县公安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行警务公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立足点,有效借助各类信息化手段,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创新开展“互联网+警务”模式,打造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网上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平台,扎实基础、重点突出、规范高效、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最大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不断增加。2019年,我局向省民心网、县委、县政府、政法委、朝阳日报、朝阳县报报送各类公安信息120篇。向政府办信息股报送各类综合信息56篇;县委办报送信息56篇;与县报联办警事天专版12期,刊发各类新闻稿件62篇。向政府网站报送政务公开信息17篇;向政法委长安网报送政务公开信息56篇;

(二)成效明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深化。2019年公安局依托省、市“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警务微信群,公安政务微博等三大平台,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一是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服务模式。在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办理户口、出入境、交通违章及公安业务查询等各类业务322件。二是开展“互联网+警务微信群”矩阵模式。我局社会防控群发布各类通知、预警300余条,为群众提供即时网上咨询服 务130余次。三是推进 “互联网+政务微博”宣传模式。共发布原创微博54篇,向上级公安机关上报素件32件,公安部、省厅、市局原文采用8篇;我局发布的《两会看公安-我们都是追梦人朝阳县公安来接力》的微视频被中国警察网采用,阅读量达21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增200%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6

减10%

126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702.003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细致,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相对较少;二是公开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接受监督、整改问题等质效还不够,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2020年,公安局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在公开内容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不断扩展公开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进公安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二)在载体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重点抓好职能重组、流程再造、资源整合,改变指挥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和传统媒体推进公开工作,做好信息更新,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交流互动,提升群众认知、认可程度。

(三)在督导检查上实现新突破。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通过实行跟踪检查、实地抽查、专项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警种和业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适时向特邀监督员和群众代表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内容,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在营造氛围上实现新突破。采取“政民互动”、“新闻发布制度”、“集中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法规政策、公安工作,宣讲政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关心公安工作、关注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