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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减负提质 校外从严治理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朝阳县

朝阳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我县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推进。县政府制定了《朝阳县中小学“提质减负”实施方案》、《朝阳县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石万田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双减”工作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朝阳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全县“双减”工作,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和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同时成立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综合执法、营商环境等部门组成的三个督导专班,负责全县“双减”工作督导检查,健全完善“双减”政策体系,常态化推进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范发展。

一、减负提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一是我县利用开学初重要节点结合教育教学检查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双减”专项督查,对课后服务全覆盖情况、作业管理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指导。二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五项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全县“五项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三是制定了《朝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校内三提”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内“三提高”重点工作措施,确保学校“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我县与所有教师签订“双减”工作承诺书,开展六项承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重点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强化教学管理,执行“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严禁“课上不讲课下讲”,确保“双减”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对全县幼儿园进行排查,严禁开展“拼音、识字、数学、外语”等学科线上、线下教学,发现存在该类教学倾向的,责令举办者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办园许可证;引导幼儿园开展区域活动、游戏教学,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二、部门联动,从严治理校外教育培训。一是严格审批。全面停止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二是规范管理。暑期和开学初,县“双减”工作专班督导组完成对全县28个乡镇(场、街道)所有学生、幼儿聚集的辅导、补课、培训、托管场所的地毯式全覆盖督查,并对机构名称牌匾和广告牌、条幅等进行清理整治,共拆除违规机构名称牌匾5个。教育局对成人和义务教育阶段的12所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治理专题培训,并对开班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估和验收。目前,全县共有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7个,其中验收合格可以开班的学科类培训机构2个、学科类转艺术类培训机构2个,其余3个处于关停状态;无证无照培训机构30个(已全部取缔关停)。待省市新的审批标准出台后,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指导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并对转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进行积极指导。三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21-8997062),在市级平台、114平台和我县公布,周一到周日随时电话接访并及时处理,反馈群众关切。四是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教育、营商环境、民政、网信、财政、公安、综合执法、金融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研判,联合检查,形成了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我县教育“双减”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推进。

近期,省政府教育“双减”工作督导组对我县教育“双减”工作进行为期2天的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对我县扎实有效的“双减”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特别是对校内提质减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国庆节期间“双减”工作已作如下安排:一是各中小学科学指导和安排好学生假期学习和生活,教育学生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二是县“双减”工作专班对各乡镇学生、幼儿聚集的辅导、补课、培训、托管等场所进行专项督查,各中心小学对辖区内以上所述场所进行日常巡查,严防违规培训补课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