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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朝阳县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教育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根据本年度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朝阳县教育局及时编制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现对部门决算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标,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行。

(二)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筹划协调全县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工作。

(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体育工作、美育工作与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招入聘用工作和教师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七)协助管理教育经费、检查监督教育事业费的使用,组织和推动本县学校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八)组织指导教学仪器和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导信息教育和远程教育。

(九)组织本县参加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做好教育事业各项统计工作。

2.机构情况:                    

1.朝阳县教育局机关

2.朝阳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3.朝阳县远程教育维修站

4.朝阳县教育信息中心

5、朝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6、朝阳县教育委员会生产教育中心

7、朝阳县教育局技术装备中心

 

3.人员情况:2020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员142人,在职 75人,离退休 67人。

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收入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收到财政拨款 13865.8万元,本年支出    13865.8万元,收支平衡。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5.61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611 万元,因公出国费 0 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相比减少0.2635 万元,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 0.2635万元,减少支出原因为:下乡任务减少 。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六、机关运行费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机关运行费173.017万元,其中办公费67.614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1.0512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1.5271万元,取暖费32.5601万元,差旅费2.0642万元,维修维护费6.456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劳务费7.3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6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4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320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机关运行费较2019年减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学校费用未在教育局列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如下: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八、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按财政局绩效办公室文件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朝阳县教育局坐落于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5号,办公楼总面积11055.22平方米,原值1736.1576万元,公务用车2台,原值40.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88.1643万元,无形资产:评卷软件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