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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朝阳县人民政府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朝阳县



朝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稿

第一次

(2022年4月13日)

 朝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朝阳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正明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现将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朝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背景

2020年12月,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下发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2021年6月,省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了《辽宁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7月,朝阳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印发了《朝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朝法建发[2021]3号)。根据中央及省市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021年10月启动并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相关工作。

二、朝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1、制发了《朝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我县于2021年10月以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文件形式,制发了《朝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成立了朝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根据省、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安排,成立了朝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主任委员由县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县政府办主任和县司法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分管行政复议工作领导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全县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政复议重要工作制度,审议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担任。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对外挂牌,牌子挂在县司法局。

3、统一行使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职责

根据省、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要求,制发了《关于统一行使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外,县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县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及下步打算

今年一季度,县司法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5件,案件数量较改革前大幅增加,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效果初步显现。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复议为民,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按照《朝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履行全县行政复议职责,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立收立审”“立等立取”的受理模式,建立分工明确、快捷高效的闭环工作模式,确保在法定程序和期限内高质量完成工作。

3、降低工作成本。努力将调解、协调等形式融入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促进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力求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降低行政纠纷化解成本。

以上是我县行政复议供体制改革的一些情况,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关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