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在继续做好线下聚集式传销打击防控基础上,查处一批网络传销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日前,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印发了《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2月份,执法重点包括:
(一)网络购物型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网络创业型传销。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虚拟货币型传销。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等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进行概念炒作和虚假宣传,吸引群众参与的网络传销活动。
(五)养老诈骗型传销。打着“消费养老”“投资养老”等旗号,以提供“养老服务”、赠送“养老产品”等方式引诱群众参与的网络传销活动。
(六)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市场局将认真摸排核查线索,依法核实处置涉传线索,对构成传销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准确定性,提升执法质量;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程序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充分发挥案件惩戒警示作用。
(樊露 记者 赵越)
[责任编辑: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