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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朝阳县清理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5 来源:朝阳县

  (一)背景依据:根据朝政办2022〕49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认真清理存量文件,严格审查增量文件。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审查程序,审查责任落实到人。对限制、排除竞争行为的政策措施坚决做到“应清尽清、应废尽废”。按照要求做好2022年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主要内容:清理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

1.深入清理存量

各所属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逐项研究分析政策措施,做好清理工作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2.严格审查增量

各所属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2022年1月1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四)涉及范围: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文件为存量,2022年发文为增量。


 

 

             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