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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14 来源:朝阳县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县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拟定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调配和管理机关办公用房;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利登记、使用调配和维修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机关节约能源专项规划、能耗定额、统计平台、信息报送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评价考核工作。

(四)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公务接待工作;协调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本县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动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协同人事部门搞好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政务接待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工作。

(六)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区及相关区域物业管理、绿化、维修、养护、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并协调做好政务接待、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管理机关职工食堂的服务、协调、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车改后机关公务保障车队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及有关各项业务工作; 负责四大班子领导公务出行用车安排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101.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01.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1.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65.32万元,增长36.80%,主要原因:一是朝阳县偿还供热公司2015年和2016年取暖费;二是朝阳县数据中心成立,为保证正常使用,购置办公用品。

(二)支出总计2101.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67.6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61万元,资本性支出151.20万元。

2.项目支出33.9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主要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65.32万元,增长36.80%,主要原因:一是朝阳县偿还供热公司2015年和2016年取暖费;二是朝阳县数据中心成立,为保证正常使用,购置办公用品。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62万元,项目支出33.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5.32万元,增长36.80%,主要原因:一是朝阳县偿还供热公司2015年和2016年取暖费;二是朝阳县数据中心成立,为保证正常使用,购置办公用品。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1.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5.49万元,占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5.4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5万元,主要是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538.58万元,主要是在职工资,临时工工资及综合办公区取暖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45.41万元,主要是办公区域水、电、维修(护)、餐补及招待费、车辆运行等。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朝阳县偿还供热公司2015年和2016年取暖费;二是朝阳县数据中心成立,为保证正常使用,购置办公用品。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住房保障支出5.8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6.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0批次、5424人、26万元,主要用于朝阳县人大、政协和党代会餐费、宿费及日常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2021年公务接待费26比上年增加9万元,主要是疫情防控期间重大会议封闭管理,接待费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6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23万元,增长4%,主要是车辆有所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3.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护),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3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2.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平台服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2101.5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01.54万元,自评平均分98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整体绩效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101.54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整体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1.54万元,执行数为210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自评表模版_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机关事务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