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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2022年版)》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推动我县教师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新要求,确保教师能准确把握各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全员培训,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必须做到全学科培训。

二、培训范围

所有教学一线教师和学校领导,必须做到全员参训。

三、培训主体

本次培训由各校自主开展,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

四、培训资源

1.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basic.smartedu.cn/)。具体路径:“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新课标新教改”栏目→“义务教育新课标解读”专栏→“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国家级示范培训·通识”和“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国家级示范培训·科目”。

2.辽宁省教师研修平台(http://yx.lnie.ln.cn/#/home),不用注册,直接打开专题页面“辽宁省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学科业务培训视频资料”即可使用资源,具体资源列表见附件。

3.县教育局和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指导服务。

4.学校开展的校本研训,可以由本校内参加过省、市有关培训的优秀教师开展校级培训。

    以上资源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和需要自主选择。

五、培训方式

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或安排教师自主研修。

六、培训时间

各校务于9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的全员全学科培训。

七、其他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最根本的指导准则,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最基本依据,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为党为国育才首先要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各校要让教师深刻理解培训的意义,引导教师积极参加培训。

2.精心组织,力求质量。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好培训计划和日程安排,对于之前已经完成培训的科目或教师,可以不重复培训;对于未完成培训的学科和教师,各校要选择适合本校实际的培训资源和培训方式,确保全员高质量培训。在本次培训后,各校要开展好下一步的校本研训,进一步安排好后续的深入培训、研讨和实践交流活动,注重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要确保教师学得明白,落实到位。

3.全面培训,记入档案。学校教学一线教师和领导都应了解和掌握最新的课程标准,确保全员参训;对于没有专职教师的学科要培训兼职教师,做到全学科培训,无漏洞无死角。学校要保存好培训的原始资料,参训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学校要将本次学习纳入到教师业务档案中。本次培训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具体学分赋分办法由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4.加强考核,注重督导。县教育局在本次培训后将选择适当时间组织全县教师进行业务考试,重点考查教师对《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学习掌握情况,考试成绩将进行全县公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将在下乡检查中督导本次培训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

各校在1030日前要将本次培训的开展情况、落实新课标研训情况或下一步研训计划上报教育局201室(纸质版加盖公章),鼓励各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训活动并在基教群交流。

 

 

朝阳县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