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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从快从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朝阳县融媒体中心

为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入防火期以来,县公安局以野外火源管控为重点,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方面由森林警察大队、属地派出所联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田间地头、山区林区进行巡逻防控,不间断开展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不断加强野外火源治理,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案例一:2023年3月19日8时许,朝阳县六家子镇八家子村第七组村民郭某富在自家位于八家子村五道沟的果园地里烧荒,不慎引发山林失火。接到火情后,六家子派出所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锁定当事人并联合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控制火势,阻断火势蔓延并成功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案例二:2023年3月19日10时许,朝阳县黑牛营子乡姜杖子村民孙某,在姜杖子村自家耕地内“燎荒”引发山火。接到火情后,黑牛营子乡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调查,并联合森林警察大队查找线索,迅速锁定当事人,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予以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案例三:2023年3月20日13时,朝阳县西五家子乡大井村村民孙某凤在自家地里烧荒不慎引发山火。接到火情后,西五家子乡派出所迅速出警进行调查,锁定当事人,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予以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时刻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加强巡查、排查火灾隐患、严格火源管控、严厉打击野外用火等各项措施落实,依法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查处,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朝阳县公安局提醒: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防火令的有关规定,自觉杜绝野外违规用火。朝阳县公安局将持续强化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力度,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姜歌 通讯员 ▏孙立君)

[责任编辑: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