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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 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5 来源: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药监妆【2023】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以下简称美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秩序,消除消费者用妆隐患,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落实省、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深化日常监管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结合,整肃美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秩序,加大化妆品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力度,通过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整治重点

  依法严厉打击经营使用“三无”假冒化妆品,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自行配制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开展风险排查。开展美浴场所全面摸排,摸清辖区经营者底数,建立信息档案,结合经营者自查,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确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关注经营者存续情况,做到及时动态更新。

  (二)宣传引导,提升守法意识。将法规宣传工作摆在首位,采取发放宣传单、集中培训、张贴海报等方式加强对美浴场所负责人法规的宣传。在摸排风险、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过程中对经营者开展法规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经营者使用好 “化妆品监管 APP”,提升从业者的守法意识。

  (三)严格软法,督促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检查内容,严格检查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停止经营行为的控制措施,并立案查处。

  (四)深挖策件线索,强化追根湖源。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检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深入排查,强化追根溯源,超出管辖范围的及时移交给有管辖权部门。

  (五)加强行刑街接,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积极与公安部门的协同、联合办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省、市局要求,严格落实化妆品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推进美浴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所要及时报送美浴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果,并于6月15日和9月15前分别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