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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退役军人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努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通过朝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条,我局通过朝阳县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4条,朝阳县报上发布信息1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3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统一要求格式建立规范本局目录,并按《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更新。

(五)监督考核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定期对各室所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发布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和动态信息等栏目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十七个“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个人,在各股室中抽调人员组成宣传队,印发宣传资料并制作3米长的条幅,在柳城街道祥泰居小区门前(凌塔酒厂门口)集中开展面对面政策宣传活动,营造政务公开阳光施政氛围。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单、政策法规书籍22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4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点赞。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