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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朝阳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朝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助力全县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警务微信群等平台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一是强化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平台服务模式。通过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办理户籍、出入境等各类公安业务6115件,交管12123平台办理车驾管等各类业务9997件。二是依托“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对警情、案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和流程等进行主动公开,年度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文书580件。三是深入推动警务模式升级,通过社会防控群等各类相关渠道发布电信诈骗及各类通知10950条。为群众提供网上咨询服务520余次。通过各类新媒体发布稿件3006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公安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民辅警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解释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开设、关停审核,杜绝重复建设。二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信息保障工作,按照各警种部门责任分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以及户籍服务等信息公开。

(五)监督考核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及时通报落实情况,推动工作落实。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推动公开理念不断深化、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423

行政强制

38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8.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公安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标准和规范;三是政务公开载体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改进:一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严格按照责任制抓好落实,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做好法规政策解读、新闻热点发布等工作,运用新媒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提高公开针对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二是提升规范性操作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制度,持续加大对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政策信息公开,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县公安局深入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工作,一是在龙山北路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集中宣传,现场摆放展板5块,悬挂条幅2个,发放各类宣传单(册)170余份。二是组织各派出所及交警部门开展“5.15”宣传,悬挂条幅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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