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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1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2.事项简述: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办理材料:(1)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工伤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3)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5)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6.结果送达:窗口送达;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8.办事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10(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9.办理机构及地点:朝阳县行政审批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10.咨询查询途径:0421-8993018;11.监督投诉渠道:0421-899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