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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 免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朝县环免罚字〔2024〕第2号)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朝阳能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21MA0U8BJ84F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史峰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2024年1月29日、30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朝阳能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经查,发现你公司料场东侧露天堆放的炉渣和厂区生产车间北侧地面露天堆放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有效措施,厂区生产车间北侧地面洒落的除尘灰积尘严重,未采取清扫和洒水逸尘措施。

以上事实,1、《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调查询问笔录》、《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和视频、《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二、免于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企业积极配合整改,经后督察现场检查(附照片)已经消除违法行为,符合立行立改的要求。因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         

人:杨大伟、王思语       

   话:0421-2577803

   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8号

邮政编码:122000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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