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78(53-16):全县锅炉问题突出。部分锅炉采用简易低效除尘脱硫设施,甚至一些企业采暖锅炉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和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装置,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吨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完成城市、县城及园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对10吨以上20吨以下不在拆除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鼓励企业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三、整改结果
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县环保局布置给我镇的环保项目,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台。(台账见附件3——附件7)
任务得到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全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朝阳县督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 2018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朝阳县协调组
联系电话: 13942197382
邮寄地址: 朝阳县环保局
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