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编号70(2-34):2013年、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不多,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妥善 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整改结果
全镇党委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方面配合环境保护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已通过政府公示栏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2018 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朝阳县协调组
联系电话: 13942197382
邮寄地址: 朝阳县环保局
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