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以“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4月9日-4月30日期间,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28个乡镇、场(街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小作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5家,食品经营单位70家,餐饮服务单位37家,共查出未按照标签标注要求贮存食品等10多个方面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下一步执法人员还将进行复核检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百分之百改正,对于限期未整改的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