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 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通知》(朝县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时间:2022-03-16 来源:朝阳县
我单位起草的《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情况如下:
(一)背景依据:随着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的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将成为常态,但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依然不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目标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切实加强我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提高行政案件胜诉率。
(三)主要内容: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具体要求,提高负责人出庭率,提高行政案件胜诉率。
(四)涉及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特此说明。
朝阳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