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3月8日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朝阳山水东鑫水泥有限公司石门沟石灰石矿山60万吨/年提升至90万吨/年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4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7015090
通讯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
邮 编:122629
项目名称 |
朝阳山水东鑫水泥有限公司石门沟石灰石矿山60万吨/年提升至90万吨/年扩能项目 |
建设地点 |
朝阳县杨树湾镇报马营子村和东大道乡北梁村交界 |
建设单位 |
朝阳山水东鑫水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朝阳东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次扩建开采规模由60万吨/年提高至90万吨/年,矿区面积和开采方式不变,开采深度为596~490米标高,矿山服务年限为7.76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项目采取露天开采方式,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式凿岩钻孔机,潜孔钻机自带收尘器,收集效率80%。爆破和开采过程均采用雾炮车进行喷淋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采取硬化措施,并采用洒水车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2.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项目委托爆破公司进行爆破,厂区内不设置炸药库。禁止夜间爆破,爆破前提前通知附近居民。严格控制矿石外运时间,车辆通过居民点时需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4.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废石和凿岩机自带收尘器产生的收尘灰直接运送至东鑫水泥厂综合利用,不在矿区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定期送附近垃圾点,由当地政府负责清运。 5.项目运营期按照“绿色矿山”相关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闭矿后的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以减轻项目开采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