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新建文化广场的提案的建议》第20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申宪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文化广场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化广场作为塑造城市文明、宣传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程度的外在体现。丰富多样的广场文化活动能彰显出城市的文化个性,提升城市品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长,使得文化广场成为近年来建设的一个热点。
1、统筹规划,形成文化广场大格局。目前,我县文化广场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和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应该把文化广场建设纳入总体规划,通过规划部门、文化部门等各相关单位统一协调,充分遵循便利性、实用性、经济性、美观性等原则进行提前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或重新规划而造成财力、物力的资源浪费。在广场安全管理方面,可与派出所等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联动,通过安装广场摄像头进行监控等措施保障广场活动的安全。
2、政府搭台,居民参与。广场建成后,如何充分发挥作用非常关键,政府应积极为居民搭建平台,定期开展主题性的活动,如竞赛、展演等,从而形成参与度高、影响面广的丰富繁荣的民众文化、广场文化。
3、重在管理,加大宣传。文化广场的管理应从政府、街道社区和居民三个方面共同努力。政府层面,要明确文化广场的管理单位,确保广场的电源、灯光、音响、公共管理设施等硬件以及绿化、卫生得到日常的维护。乡镇、街道、社区层面要落实好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负责人,无偿地或象征地由乡镇、街道、社区提供少量经济补贴来为居民发挥余热。同时,文化广场的维护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爱护,各乡镇、街道、社区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爱护环境、文明行为的意识,共同珍惜工作人员们的劳动成果。
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