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县政府授权县司法局对县本级具有职权执法、格的行政处罚主体重新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告。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由县政府授权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未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并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朝阳县司法局监督电话:0421-7015746
附件:1.依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实施
行政处罚的组织
朝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依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
一、朝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朝阳县金融发展局、朝阳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负 责 人:王永吉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粮食、新能源、管道保护、金融、招投标、防空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8991919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2.《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
4.《朝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二、朝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 责 人:郭建平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盐业、电力、科技、建设、商务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9号
监督电话:0421-8990938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行政法规
1.《食盐专营办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
2.《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三、朝阳县教育局
负 责 人:张广民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教育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5号
监督电话:0421-8997017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教师资格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
2.《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
(四)规章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2.《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四、朝阳县委统战部(朝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负 责 人:赵国权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民族宗教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吊销许可证件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8990078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行政法规
《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二)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五、朝阳县公安局
负 责 人:姜岱盛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管理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12号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行政法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六、朝阳县民政局
负 责 人:于振峰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民政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899777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二)行政法规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4.《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三)规章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4.《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
七、朝阳县司法局
负 责 人:吴凯戎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司法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6号
监督电话:0421-701207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二)行政法规
《法律援助条例》
(三)规章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八、朝阳县财政局
负 责 人:汤海军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财政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2号
监督电话:0421-8996535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行政法规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九、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 责 人:李智宇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劳动监察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2号
监督电话:0421—899621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1.《失业保险条例》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2.《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3.《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
十、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负 责 人:丛日祥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自然资源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3号
监督电话:0421-8995986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循环经济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6.《基础测绘条例》
7.《地图管理条例》
8.《土地调查条例》
9.《土地复垦条例》
10.《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3.《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14.《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规章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5.《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6.《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十一、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 责 人:李 军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监督电话:0421-2579525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7.《物业管理条例》
8.《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9.《城市绿化条例》
10.《城市供水条例》
1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7.《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3.《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
4.《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
5.《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6.《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8.《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9.《辽宁省招标投标条例》
10.《辽宁省消防条例》
11.《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12.《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
13.《朝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四)规章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8.《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9.《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1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3.《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1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1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6.《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1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2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1.《辽宁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定》
22.《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3.《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24.《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2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27.《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8.《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9.《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
30.《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3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3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3.《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34.《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五)其他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北票市等5县(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十二、朝阳县交通运输局
负 责 人:马海刚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4号
监督电话:0421-2813802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5.《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3.《辽宁省公路条例》
4.《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
5.《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四)规章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5.《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6.《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7.《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十三、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梁士伟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农机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
监督电话:0421-8169009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5.《兽药管理条例》
6.《农药管理条例》
7.《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2.《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
(四)规章
1.《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2.《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3.《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5.《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6.《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7.《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8.《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
9.《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10.《辽宁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11.《辽宁省村级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朝阳县水务局
负 责 人:马怀宾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水务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水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
监督电话:0421-8992666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
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
4.《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5.《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
6.《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
(四)规章
1.《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水政监察工作章程》
3.《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4.《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5.《辽宁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灌溉耕地管理办法》
6.《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7.《辽宁省水库供水调度规定》
8.《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
9.《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10.《辽宁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11.《辽宁省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办法》
12.《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十五、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负 责 人:沈广鹏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文旅广电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办公地址:柳城街道燕京街四段2号
监督电话:0421-8997602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二)行政法规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4.《旅行社条例》
5.《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8.《全民健身条例》
9.《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旅游条例》
(四)规章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十六、朝阳县卫生健康局
负 责 人:高兴伟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卫生健康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8995832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行政法规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三)规章
1.《消毒管理办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十七、朝阳县审计局
负 责 人:温天军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审计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291522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十八、朝阳县统计局
负 责 人:张文辉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统计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8990312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行政法规
1.《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2.《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十九、朝阳县应急管理局
负 责 人:陆国利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8号-1
监督电话:0421-8992165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行政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规章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二十、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县知识产权局)
负 责 人:闻松民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市场监督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5号
监督电话:0421-2578578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行政法规
1.《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4.《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8.《个体工商户条例》
9.《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1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14.《禁止传销条例》
15.《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6.《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17.《直销管理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19.《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
20.《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2.《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
3.《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
4.《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5.《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
6.《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四)规章
1.《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
2.《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规定》
3.《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6.《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7.《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8.《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10.《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
11.《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1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1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1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16.《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1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18.《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21.《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2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23.《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2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25.《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26.《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
27.《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28.《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
29.《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30.《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
31.《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32.《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33.《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34.《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35.《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36.《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37.《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38.《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39.《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40.《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实施办法》
41.《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4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43.《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44.《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45.《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46.《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47.《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
48.《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49.《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50.《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51.《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52.《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53.《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54.《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
55.《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56.《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57.《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58.《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59.《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61.《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6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63.《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64.《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65.《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66.《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6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68.《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69.《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70.《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7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72.《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7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75.《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6.《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77.《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78.《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79.《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8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81.《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82.《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83.《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8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85.《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86.《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87.《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88.《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89.《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90.《计量比对管理办法》
91.《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92.《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9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94.《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95.《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96.《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9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98.《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99.《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100.《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101.《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102.《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03.《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04.《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105.《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06.《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
107.《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108.《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109.《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110.《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11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112.《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113.《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11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115.《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116.《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117.《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119.《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20.《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2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122.《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23.《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24.《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25.《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26.《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2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12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129.《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二十一、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负 责 人:王志权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林业、草原、果业、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1号
监督电话:0421-2912347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二)行政法规
1.《森林防火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7.《草原防火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
3.《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
4.《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
5.《辽宁省牧草种子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二、县委宣传部(朝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负 责 人:王 帅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互联网信息监管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8990117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二十三、县委宣传部(朝阳县新闻出版局)
负 责 人:孙秀敏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新闻出版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监督电话:0421-8990099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1.《印刷业管理条例》
2.《出版管理条例》
3.《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4.《电影管理条例》
(三)规章
1.《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3.《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4.《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二十四、朝阳县医疗保障局
负 责 人:郝群利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医保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2号
监督电话:0421-8989987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二十五、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 责 人:段爱东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退役军人安置执法
处罚种类: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监督电话:0421-8988908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行政法规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二十六、朝阳县烟草专卖局
负 责 人:徐 雯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烟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六组
监督电话:0421-2852015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三)规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附件2
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一、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 责 人:于成行
执法区域:朝阳县柳城街道、木头城子镇、波罗赤镇、大庙镇、瓦房子镇、六家子镇、羊山镇、古山子镇、清风岭镇、杨树湾镇、台子镇、南双庙镇、七道岭镇、胜利镇、西营子乡、北四家子乡、黑牛营子乡、尚志乡、王营子乡、东大道乡、乌兰河硕乡、西五家子乡、北沟门子乡、贾家店农场
执法类别:消防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大街21号
监督电话:0421-295707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消防条例》
(三)规章
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二、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 责 人:白金昌
执法区域: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二十家子镇、东大屯乡、根德营子乡、松岭门乡。
执法类别:消防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经济开发区兴隆大街
监督电话:0421-7015899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消防条例》
(三)规章
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三、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负 责 人:谢东欣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交通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山南街675号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朝阳县公安局二十家子镇派出所
负 责 人:武春宇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二十家子镇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朝阳县公安局七道岭镇派出所
负 责 人:王清波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七道岭镇七道岭村中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六、朝阳县公安局东大屯乡派出所
负 责 人:卫庆斌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东大屯乡士毅村二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七、朝阳县公安局南双庙镇派出所
负 责 人:孟凡兴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南双庙镇南双庙村五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八、朝阳县公安局北四家子乡派出所
负 责 人:沈广华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村中营子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九、朝阳县公安局清风岭镇派出所
负 责 人:谢晓宇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清风岭镇长在营子村二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朝阳县公安局黑牛营子乡派出所
负 责 人:孙国勋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黑牛营子乡果蚕村三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一、朝阳县公安局尚志乡派出所
负 责 人:王国兴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尚志乡尚志村三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二、朝阳县公安局王营子乡派出所
负 责 人:赵旭广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王营子乡王营子村北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三、朝阳县公安局松岭门乡派出所
负 责 人:李彦良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松岭门乡大二台村一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四、朝阳县公安局根德营子乡派出所
负 责 人:尹凤军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根德乡根德营子村根南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五、朝阳县公安局羊山镇派出所
负 责 人:窦洪军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羊山镇羊山村第十二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六、朝阳县公安局贾家店农场派出所
负 责 人:王云明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贾家店国营农场三分场贾家店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七、朝阳县公安局北沟门乡派出所
负 责 人:张洪涛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北沟门子乡沟门子村五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八、朝阳县公安局六家子镇派出所
负 责 人:刁海伦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六家子镇六家子社区五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九、朝阳县公安局瓦房子镇派出所
负 责 人:王绍增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瓦房子镇团山子村团山子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朝阳县公安局台子镇派出所
负 责 人:张利民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台子镇台子村四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一、朝阳县公安局木头城子镇派出所
负 责 人:张显夫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木头城子镇十家子村一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二、朝阳县公安局胜利镇派出所
负 责 人:李 航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胜利乡西山洼村后街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三、朝阳县公安局杨树湾镇派出所
负 责 人:刘春阁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杨树湾镇平房村五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四、朝阳县公安局东大道乡派出所
负 责 人:李洪伟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东大道乡东大道村大道街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五、朝阳县公安局波罗赤镇派出所
负 责 人:孙怀斌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波罗赤镇波罗赤村十三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六、朝阳县公安局乌兰河硕乡派出所
负 责 人:王 志刚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乌兰河硕乡乌兰河硕村二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七、朝阳县公安局柳城街道派出所
负 责 人:吴显生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凌南路201号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八、朝阳县公安局大庙镇派出所
负 责 人:符玉辉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大庙镇大庙村南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九、朝阳县公安局古山子镇派出所
负 责 人:唐明东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古山子镇二道营子村二西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十、朝阳县公安局西五家子乡派出所
负 责 人:王子敬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西五家子乡西五家子村一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十一、朝阳县公安局西营子乡派出所
负 责 人:迟 静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办公地址:朝阳县西营子乡长皋村西营子组
监督电话:0421-899885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十二、朝阳县气象局
负 责 人:宗英飞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气象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办公地址:双塔区龙山街四段702号
监督电话:0421-291979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二)行政法规
1.《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三)规章
1.《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2.《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4.《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5.《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
6.《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7.《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8.《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9.《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三十三、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朝阳县植物保护站)
负 责 人:田东旭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农业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
监督电话:0421-8988609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行政法规
《植物检疫条例》
(二)规章
1.《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2.《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附件3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一、朝阳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寇永兴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管理等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东山村
监督电话:0421-899380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物业管理条例》
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6.《城市绿化条例》
7.《城市供水条例》
8.《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3.《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
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辽宁省消防条例》
6.《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7.《朝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四)规章
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5.《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6.《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7.《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8.《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五)其他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北票市等5县(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委托机关: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 责 人:李 军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电 话:0421-2579567
二、朝阳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董德超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自然资源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3号
监督电话:0421-8995986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循环经济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6.《基础测绘条例》
7.《地图管理条例》
8.《土地调查条例》
9.《土地复垦条例》
10.《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3.《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14.《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规章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5.《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6.《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委托机关: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负 责 人:丛日祥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3号
电 话:0421-8995986
三、朝阳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寇永兴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规划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东山村
监督电话:0421-899380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委托机关: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负 责 人:丛日祥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3号
电 话:0421-8995986
四、朝阳县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王 凯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水务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水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
监督电话:0421-8992666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
4.《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5.《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
6.《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
(四)规章
1.《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水政监察工作章程》
3.《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4.《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5.《辽宁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灌溉耕地
管理办法》
6.《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7.《辽宁省水库供水调度规定》
8.《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
9.《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10.《辽宁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11.《辽宁省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办法》
12.《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委托机关:朝阳县水务局
负 责 人:马怀宾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
电 话:0421-8992638
五、朝阳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负 责 人:田润丰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民政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件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山南路598号
监督电话:0421-8997770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二)行政法规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殡葬管理条例》
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四)规章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
委托机关:朝阳县民政局
负 责 人:于振峰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电 话:0421-8997770
六、朝阳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负 责 人:张明明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卫生健康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1号
监督电话:0421-2858813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行政法规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委托机关:朝阳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电 话:0421-8995810
七、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 责 人:田东旭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农业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
监督电话:0421--8999168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行政法规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二)规章
1.《辽宁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2.《辽宁省村级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
委托机关: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梁士伟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
电 话:0421-8991618
八、朝阳县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王建飞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劳动监察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2号
监督电话:0421-8996268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1.《失业保险条例》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2.《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3.《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
委托机关: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李智宇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2号
电话:0421-8996223
九、朝阳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苏一萍
执法区域:朝阳县
执法类别:行政执法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1号
监督电话:2912347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二)行政法规
1.《森林防火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7.《草原防火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
3.《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
4.《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
5.《辽宁省牧草种子管理暂行办法》
委托行政机关名称: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负 责 人:王志权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1号
电 话:291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