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先行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地上附着物预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16 来源:朝阳县
(一)背景依据:朝阳县2023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二)涉及范围: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先行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地上附着物(具体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部门: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朝阳县贾家店农场、北沟门子乡人民政府、西五家子乡人民政府
(五)目标任务:为加快项目建设,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助力朝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此说明。
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0日
解读机构: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解读人:刘丽辉
联系电话:0421-899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