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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朝阳县胜利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预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5-14 来源:朝阳县

  (一)背景依据:朝阳县2024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二)涉及范围:朝阳县胜利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具体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部门: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胜利镇人民政府

  (五)惠民利民举措:提升我县项目承载能力,提高百姓生活水平,拉动区域内人口居住及经济全方位发展。

 

  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解读人:刘丽辉

  联系电话:0421-899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