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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朝阳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财政局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朝阳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

一、调整事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2024年以来,我们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克服经济下行的不利因素,加大了组织收入和向上争取工作力度,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了财力保障。综上,当年预算执行中总收支情况均发生了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拟对2024年预算进行调整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624,889.12万元,调增127,359.5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4年朝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75,100万元, 其中,税收收入为53,100万元。非税收入为22,000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拟调整为339,915.12万元,调增131,866.59万元,主要是将共同事权类转移支付调整为实际收到金额。

3.调入资金拟调整为2,100万元,调减2,68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

4.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190,179万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7,595万元。

(二)支出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624,889.12万元,调增127,359.5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4年朝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65,592.53万元,调增93,044.47万元,调整为358,6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7.04万元,调整为38,5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减1259.96万元,调整为12,030万元;教育支出调减6,652.61万元,调整为55,1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增79.41万元,调整为1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317.15万元,调整为2,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1,947.47万元,调整为86,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减1,287.23万元,调整为17,9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增1,184.09万元,调整为1,3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4,623.04万元,调整为26,078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42,093.66万元,调整为60,8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7,678.27万元,调整为8,790万元;自然资源支出调增381.57万元,调整为2,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增8,789.28万元,调整为20,18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增981.29万元,调整为1,2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2,808.34万元,调整为5,043万元;预备费调减5,700万元,调整为1,1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支出;其他支出调减6,357万元,调整为1,51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减103万元,调整为5,027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拟调整为30182万元,调增8,316万元,主要是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税种成分变更。

3.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拟调整为20,054万元,调增19,584万元。

4.结转下年支出调整为216,015.12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2024年朝阳县财政总收入为624,889.12万元,总支出为624,889.1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调整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579,806.12万元,调增127,359.59万元,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4年朝阳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0,017万元。

其中,县本级税收收入为9,846万元,非税收入为20,171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拟调整为339,915.12万元,调增131,866.59万元,主要是将共同事权类转移支付调整为实际收到金额。

3.调入资金拟调整为2,100万元,调减2,68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

4.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190,179万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7,595万元。

(三)支出调整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579,806.12万元,调增127,359.59万元,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4年朝阳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92,042.95万元,调增97,198.05万元,调整为289,24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3,966.38万元,调整为24,39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减1,259.96万元,调整为12,030万元;教育支出调增3,632.8万元,调整为30,0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增79.41万元,调整为1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201.15万元,调整为2,7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4,758.11万元,调整为82,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减802.09万元,调整为15,344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30,497.95万元,调整为44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增14,258.29万元,调整为14,482万元;预备费调减5,700万元,调整为1,1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上解上级支出拟调整为30,182万元,调增8,316万元,主要是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税种成分变更。

3.补助下级支出拟调整为24,314万元,调减4,152.58万元。

4.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拟调整为20,054万元,调增19,584万元。

5.结转下年支出调整为216,015.12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2024年朝阳县县本级财政总收入为579,806.12万元,总支出为579,806.1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

(一)收入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拟调整为64,223万元,调增27,567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收入拟调整为15,200万元,调减10,99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影响。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本次拟调整为29,872万元,调增29,872万元。

3.上年结余为10,461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本次拟调整为8,690万元,全额调增,为省新增核定我县专项债券资金。

(二)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拟调整为64,223万元,调增42,807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支出拟调整为12,667万元,调减8,749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调减17,515万元,其他支出调增8,766万元。

2.结转下年支出拟调整为48,706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拟调整为2,850万元。

(三)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等,当年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144.8万元,调减32.02万元,其中,利润收入调减50.62万元。

(二)支出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144.8万元,调减32.0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减141.8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为109.8万元。

预算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等,当年收支平衡。

请本次常委会审议决定。

2024年预算调整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