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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朝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以公开推动公安机关职能转变,以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警务微信群、自媒体平台、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一是持续加强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平台等网上服务工作。通过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办理户籍、身份证、边境、出入境等各类公安业务16550件,通过交管12123平台办理各类交管业务6379件。二是依托“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对警情、案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和流程等进行公开,年度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文书1006件。三是深入推动警务模式升级,通过企业微信新添加群众微信56009人,开展电信诈骗、安全防范、法律服务等公安业务服务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面排查涉及个人隐私等不规范内容的公开信息。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新媒体平台建设,2024年2月29日正式开通启用“朝阳县警事”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展公安信息公开渠道。二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信息保障工作,各警种部门和派出所按照责任分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政务舆情回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以及各项公安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

(五)监督考核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重点工作任务。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落实情况,推动公开理念不断深化、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910

行政强制

33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6.7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进一步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条例》,及时查缺补漏,发现工作短板,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抓好机制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县公安局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平安建设宣传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认真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公开公安工作事项和职责。办理12345热线答复投诉咨询240件。深入推进公安政务宣传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稿件2590篇。

朝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