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葫芦岛****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葫芦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108D
住所(住址): 葫芦岛市****沙河营乡东官沟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王*辉
身份证件号码: 210723********621X
葫芦岛****有限公司经营饲料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4年1月24日本机关接到朝阳县****合作社负责人任*雄举报,朝阳市龙城区赵*伟销售你公司生产的“蛋鸡产蛋期浓缩饲料124S”不合格。本机关于2024年1月31日对举报进行立案。2024年3月8日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配合朝阳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到葫芦岛****有限公司调取《饲料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检测记录》《销售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由于该案件涉及民事赔偿,2024年4月1日朝阳县农业农村局对该案件做出终止调查,等待法院仲裁结果, 2025年1月24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葫芦岛****有限公司赔偿朝阳县****专业合作社蛋鸡减产损失279226.63元,涉及饲料149.35吨。2025年2月18日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决定自2025年2月18日对该案件恢复调查。由于该案件涉及数额和饲料数量较大,2025年2月28日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葫芦岛****有限公司、赵*伟涉嫌犯罪行为移交朝阳县公安局。2025年3月8日朝阳县公安局认为该案无法证实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照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辽13民终2766号》,本机关经过调查取证,调取生产企业生产记录、销售单据,确定该批次产品共计1吨,至此,案件事实已清楚。
你单位销售的“蛋鸡产蛋期浓缩饲料124S”,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围绕本案事实,执法人员调取的上述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本案事实具有关联,上述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调查取证程序合法。当事人经营饲料标签与标示不一致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
综上所述,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按照《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情节轻微,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
2.处罚款6000元整。
当事人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将罚没款项缴纳至辽宁省非税收入指定账户。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朝阳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朝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