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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朝阳县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6-27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时光荏苒,转眼又到一年招生季。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社会的未来。为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提前告知,请您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儿童。

2.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具备各初中学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朝阳县第二中学的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其他各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1.学区划分

我县学区主要以乡镇为单位划分,以具备本学区户籍或在本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确定本学区的入学资格。具体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

在学区内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内的学校有剩余学位,可以直接入学,如果剩余学位不足,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抽号决定,未抽中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局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要严格审核随迁子女的资格,谨慎区别择校生,具体资格审核办法详见附件2。

2.招生批次

1)小学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简称“有户籍”,指具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次:简称“有房产”,本批次可细分为三个小批次。一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者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的水电费收据原件。二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房产但未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者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但监护人父母拥有住房且祖孙三代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祖孙三代要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证或者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在其他学区内无合法房产的证明。

第三批次:简称域外招引人才子女”,为助力朝阳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人才招引工程,保障引进人才(含招商引资企业家)子女的就学安置,经县政府批准可以招收符合条件的域外招引人才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认定为域外招引人才的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工信局等主管部门盖章)

第四批次:随迁子女,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2。

2)第二中学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柳城街道学区内(含新县城)有意愿来二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第一初级中学因生源超过招生计划分流出来的学生和第二小学毕业生中符合升入第二中学政策的且有意愿来二中就读的毕业生。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就读二中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2。

第三批次:面向全县各乡镇招生。由教育局按照第二中学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将指标分配到各乡镇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新生名单(具体招生办法参照第二中学招生简章)。

3)其他初中批次划分

第一批:简称“有学籍”,指在本学区小学实际就读且具有国网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名单由小学学籍管理员导出交给各初中,不需要家长提供其他材料。

第二批:简称“有户籍”,指具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批:简称“有房产”,本批次可细分为三个小批次。一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者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的水电费收据原件。二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房产但未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者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但监护人父母拥有住房且祖孙三代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祖孙三代要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证或者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在其他学区内无合法房产的证明。

第四批次:简称域外招引人才子女”,为助力朝阳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人才招引工程,保障引进人才(含招商引资企业家)子女的就学安置,经县政府批准可以招收符合条件的域外招引人才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认定为域外招引人才的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工信局等主管部门盖章)。

第五批次:随迁子女,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

全县各小学、初中招生实行线上报名,线上无法完成报名的到线下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可参考学校的招生通告。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县教育局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招生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教育局基教股),公布招生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8997046。

   家长朋友们,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开启美好的学习旅程。

                             

此信最终解释权归朝阳县教育局。                          

附件  1.朝阳县小学、初中学区划分表

2.朝阳县随迁子女认定办法及入学政策

附件1

朝阳县小学、初中学区划分表

1.小学学区划分(各村小、教学点学区由中心小学自行划定)

学校名称

学区

朝阳博睿学校

全县

北沟门子乡中心小学

北沟门子乡各村

北四家子乡中心小学

北四家子乡各村

波罗赤镇中心小学

波罗赤镇各村

大庙镇中心小学

大庙镇各村

第二小学

柳城街道波赤村(新县城)、袁台子村、十二台村、小平房村、下洼子村

东大道乡中心小学

东大道乡各村

东大屯乡中心小学

东大屯乡各村

二十家子镇中心小学

二十家子镇各村

根德乡中心小学

根德乡各村

古山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古山子镇各村

黑牛营子乡中心小学

黑牛营子乡各村

贾家店农场九年一贯制学校

贾家店农场各村

柳城街道中心小学

柳城街道郭家村、腰而营子村、南大营子村、拉拉屯村、东山村、木头沟村、南林皋村

六家子镇中心小学

六家子镇各村

木头城子镇中心小学

木头城子镇各村

南双庙镇中心小学

南双庙镇各村

七道岭镇中心小学

七道岭镇各村

清风岭镇中心小学

清风岭镇各村

尚志乡中心小学

尚志乡各村

胜利镇中心小学

胜利镇各村

松岭门蒙古族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松岭门蒙古族乡各村

台子镇中心小学

台子镇各村

瓦房子镇中心小学

瓦房子镇各村

王营子乡中心小学

王营子乡各村

乌兰河硕乡中心小学

乌兰河硕乡各村

西五家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西五家子乡各村

西营子乡中心小学

西营子乡各村

羊山镇中心小学

羊山镇各村

杨树湾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杨树湾镇各村


2.初中学区划分

学校名称

学区

朝阳博睿学校

全县

北四家子乡初级中学

北四家子乡

波罗赤镇初级中学

波罗赤镇

大庙镇初级中学

大庙镇

第二中学

全县

第一初级中学

柳城街道(含第二小学学区)

东大道乡东大道初级中学

东大道乡

东大屯乡初级中学

东大屯乡

二十家子实验中学

二十家子镇

根德乡初级中学

根德乡

古山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古山子镇

贾家店农场九年一贯制学校

贾家店农场、北沟门乡

六家子实验中学

六家子镇

木头城子实验中学

木头城子镇

南双庙镇单家店初级中学

南双庙镇(原单家店乡学区)

南双庙镇南双庙初级中学

南双庙镇(原南双庙镇学区)

七道岭镇初级中学

七道岭镇

清风岭镇初级中学

清风岭镇

尚志红军学校

尚志乡、黑牛乡

胜利镇初级中学

胜利镇(原胜利镇学区)

胜利镇董家店初级中学

胜利镇(原董家店乡学区)

松岭门蒙古族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松岭门蒙古族乡

台子镇初级中学

台子镇

瓦房子镇初级中学

瓦房子镇

王营子乡初级中学

王营子乡

乌兰河硕乡初级中学

乌兰河硕乡

西五家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西五家子乡

西营子乡初级中学

西营子乡

羊山实验中学

羊山镇

杨树湾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杨树湾镇


附件2

朝阳县随迁子女认定办法及入学政策

一、随迁子女的认定

1.随迁子女的概念:

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随迁子女的认定依据:

1)外市来我县的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认定依据。

2)本市外县区来我县的随迁子女,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租房手续、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实际居住入户调查证明等材料为认定依据。

二、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1.我县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力保障随迁子女在所居住学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如学校学位不足,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将剩余学生就近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外市来我县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的居住证;如学生未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及户口簿。

3.本市外县区来我县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能证明在本学区内居住半年以上。

2)租房手续,能证明在本学区内居住半年以上。

3)家长工作单位证明,附至少一年以上的长期用工合同。

4)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