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圣鑫采石有限公司东大屯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1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6〕21号〕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的要求,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朝阳县圣鑫采石有限公司东大屯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审查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电话:0421-8995928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朝阳县圣鑫采石有限公司东大屯花岗岩矿评审意见.pdf
朝阳县圣鑫采石有限公司东大屯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