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和预案建设要求,着力完善朝阳县地震灾害指挥体系、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各环节流程任务,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认真开展预案修订,在原预案基础上,对标预案编制要求和“防大震”目标,以实用、管用为原则,综合地震特性、地区实际和处置经验,修订完善了《朝阳县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坚持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切实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朝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九个部分,分别从总则、指挥体系、(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报警)、响应机制、响应内容、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附则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文稿结构上同原预案大体一致,其主要内容为: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市相关应急预案建设要求,聚焦“防大震、救大灾”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有效提高朝阳县地震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二)指挥体系:明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指挥长,县政府办有关领导和关键部门主要领导为副指挥长,各个单位为成员的组织指挥体系。对县防震减灾、县应急和县住建等部门职责任务从事前监测、事发处置、事后恢复进行了明确。
(三)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报警:
县级政府需组织相关部门梳理风险源和危险源清单,动态评估风险,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参考。对地震数据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为地震预测和应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现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据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如组织人员疏散、准备救援物资等。通过技术手段在地震发生后快速向可能受灾区域发出警报,为民众争取紧急避险时间,减少地震灾害损失。预警级别通常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警报,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向上级报告。
(四)响应机制与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般地震、较大地震、重大地震、特别重大地震,依次对应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包括对应信息报告流程和时限。相关情况已用图表在文中展示。应对流程:分为有感地震(4.0级以下)应对一般地震灾害、(4.0至4.9级)应对较大地震灾害、(5.0至5.9级)应对重大地震灾害、(6.0级以上)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五)恢复重建:较大及以上地震发生后,县级配合国家、省、市做好恢复重建规划和实施。一般地震由县人民政府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实施。
解读人: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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