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家朋友: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了规范涉企执法的法治原则和制度基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对我县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此,朝阳县司法局特向您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本次专项行动为您带来这些保障
1.执法检查必须“有依据”:执法人员需出示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无合法依据的检查,您有权拒绝。
2.避免“重复打扰”:同一事项已由其他部门检查且结果有效,不得重复检查;多部门检查将统筹协调,减少对您生产经营的影响。
3.杜绝“任性执法”:严禁随意查封、扣押您的财物,罚款、收费必须依法依规并出具票据。
4.禁止“职权谋私”:执法人员不得索要财物、接受宴请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您可坚决抵制。
二、您的权利要记牢
1. 知情权:可要求执法人员说明检查目的、依据和流程;
2. 拒绝权:对无依据、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有权拒绝配合;
3. 申诉权: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4. 举报权:发现违法执法行为,随时向监督部门反映。
三、遇到问题这样办
举报电话:7015752 7015746
举报邮箱:cyxzfjd@163.com
受理部门:朝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举报线索将被严格保密,依法处理)
四、温馨提示
如遇合法合规的执法检查,请您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这是您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检查高效完成的前提。
专项行动时间:2025年4月—2025年9月
感谢您配合本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朝阳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衷心祝愿您万事胜意、身体健康,生活幸福、财源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