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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基层能力建设的提案》(第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9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刘海泉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基层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

朝阳县教育局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成长,在重视学校教育的同时,更关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因此我们通过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学校活动等加大对家长的教育,同时利用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发送家庭教育链接讲座等加强了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我们还通过联系有爱心的社会人士和团体一起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加大社会舆论宣传,构建了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

、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朝阳县教育局始终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日常教学工作之中,配备了专兼职的心理健康教师,每年与北京师范大学京师筑心、杭州E网通”铭师堂等心理健康机构开展了全县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建立了“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惠及师生4万余人。加强了心理健康教师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培训,成立了朝阳市心理健康工作名师工作室,柳城高中刘元老师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并与县教师进修学校佟晓宏老师一起入选朝阳市心理健康中心专家组成员。

三、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合拳”,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朝阳县公安局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职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一是朝阳县公安局全力落实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全局共有97名派出所社区民警任包片校园“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上一堂校园法治课,社区民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排头兵”作用。二是朝阳县公安局认真组织法治大队进行培训,对涉及相关警种、派出所民警进行学法用法业务培训,全力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制度,从源头遏制涉学生强奸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事件发生。三是根据朝阳县实际,对我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与完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纪守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完善涉校突发案事件预案体系建设,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涉校突出情况,对暴力伤害学生案件、校内恶性案件、校园欺凌事件、学生自杀事件等分类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责任和处置程序,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案事件,按照“三同步”要求稳妥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对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录入警综平台,协助司法部门做好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工作视线,逐人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转化工作。六是县公安局全面排查化解涉校矛盾风险。逐一摸排校园及周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刑满释放、吸毒人员、涉访滋事等重点人员以及性格偏执、生活失意师生员工,对排查出风险较高的全部落实重点关注和动态管控,严防漏管失控。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控预警。配合教育部门持续建立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初步建成“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网安部门积极配合网信等部门加强网络舆情巡查监测、网络不良信息清理,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学生身心健康或引发涉校案事件、事故的风险隐患迅速核查研判;对有现实风险的,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和教育等相关部门发出预警建议或安全警示、提示,推动问题前端解决,实现预警在早、处置在小。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