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钒钛铁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第3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邰志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钒钛铁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鑫淼科技有限公司预建项目位于柳城经济开发区,目前该项目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您几位代表提出木头城子镇闲置工业用地1100亩,经我局调查核实,该地块位于木头城子镇姚杖子村,于2008年9月26日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用地批复》(辽政地字〔2008〕403号),面积34.54公顷。2008年12月30日经朝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给朝阳昊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朝政国土字〔2008〕23号),面积33.98公顷(约509亩)。
目前朝阳昊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早已申请破产,其资产处于清算处置阶段。同时,该地块存在复杂的纠纷,涉及多方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权益归属尚未明确界定。基于上述情况,该地块目前无法启动后续开发利用工作,待破产清算完成、经济纠纷妥善解决后,县政府将综合评估其开发可行性,适时推进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朝阳县发展的关注与建议,后续如有其他想法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