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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一乡一所”建设,打通自然资源服务监管“最后一公里”的建议》(第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姚振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一乡一所”建设,打通自然资源服务监管“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收悉,经与县委编办沟通协商,现答复如下:

    中央编办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以及2025年1月16日印发了《关于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5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其中明确要求将乡镇(街道)有关于自然资源保护修复、执法监督、土地征收征用等事项收回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有关的主管部门。

    2022年优化事业单位改革时,在朝阳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设置了自然资源基层服务部这一内设机构。同时,2024年我县行政机构改革时,明确了乡镇统一设置7个综合办公室及2个事业中心,除此之外不再设置其他内设机构。

    在乡镇开展“一乡一所”应该属于行政的下设机构,由于我县行政编制不足,不能满足“一乡一所”设置需要。

    综上,以我县目前编制情况看,不能满足开展“一乡一所”建设的条件。

    另外,在加强干部人员管理,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方面,我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要加强干部人员的素质提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系,强化巡查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增强巡查频率,加强普法宣传,打通自然资源服务监管“最后一公里”。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