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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来源: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县政府业务会议要求,现对以下国有资产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 位于联合镇下麻地村原泉盛河酒厂810.00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不含地上建筑物及地上农作物

2、位于绥中县万家镇粮食中转站20000.00平方米国有划拨商业地(权证号:绥国用(2004)字第14509775号),含原地上建筑物(2户无证办公房约200平方米),不含现承包人牛志有在承包期间投入的附属工程设施等资产;

3、位于孙家湾镇洞子沟村原孙家湾粮库8342.51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权证号:朝县国用(2003)字第20423003号),含地上建筑物(6户无证办公房约898.35平方米)。

二、承租方基本条件

1.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招租时间及程序

1.公告及报名期限:

2025年113日至2025年117

2.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后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报名资格。

3.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___ 万元,意向承租方应于2025年117前(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县粮食局指定账户。未中标者将在结果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

5、本公告与后续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咨询电话:田子怀13704219896    姜辉13904911113

 

 

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