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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尚志烈士陵园土地确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29号)及关于转发《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朝自然资发〔202523号)等要求,现将对赵尚志烈士陵园进行土地确权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赵尚志烈士陵园位于朝阳县尚志乡尚志村,2021年、2025年分别被公布为辽宁省第1112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辽西地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张红色名片。经赵尚志纪念馆指界,朝阳国源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实地勘测,面积为47826.77平方米。

2.确权内容

依据朝阳县人民政府的批示、赵尚志纪念馆的申请和尚志乡尚志村《关于赵尚志烈士陵园用地情况说明》等材料,拟将赵尚志烈士陵园土地确定为集体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47826.77平方米,所有权为尚志乡尚志村集体,使用权为赵尚志纪念馆。

3.公示时间:2026121日至2026129日。

4.公示单位: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5.联系电话:0421-8995959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请示朝阳县人民政府对上述地块予以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