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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朝阳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朝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和规范考核评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警务微信群、自媒体平台、微博和各类官媒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平台服务模式。通过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办理户籍、身份证、边境、出入境等各类公安业务20775件,交管12123平台办理各类交管业务7442件。二是依托“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对警情、案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和流程等进行公开,年度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文书851件。三是深入推动警务模式升级,通过企业微信新添加群众微信106219人,开展电信诈骗、安全防范、法律服务等公安业务服务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提升信息管理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风险排查、清理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二是做好已发布信息定期更新、动态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确保公开信息持续有效,不断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对“朝阳县警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展深度、广度持续推进公安信息公开建设。二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信息保障工作,各警种部门和派出所按照责任分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政务舆情回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以及各项公安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

(五)监督考核情况

加强监督制度管理,以刚性制度约束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将主动公开及时性、依申请公开办理纳入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日常评价体系。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建立已公开信息安全巡查和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强化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定专人专线答疑,指导企业和群众完成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申请程序,就所提问题给予精准回应、规范指引或充分释疑,及时回应百姓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425

行政强制

10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5.2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二是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效能有待提升,三是业务能力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公开内容供给、建立政策解读“全链条”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二是聚焦反诈宣传、治安防控、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每月开展信息排查,确保公开内容与业务实际一致;三是开展公众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警民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关注热点,针对性增加公开事项,提升公开精准度。提升平台运营质量,制定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明确信息发布、互动回应时限,建立“发布—审核—互动—反馈”闭环机制;

加强线下公开渠道建设,配备专人提供咨询服务。强化队伍能力建设,覆盖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重点培训复杂申请处理、答复文书制作、保密审查等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县公安局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平安建设宣传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认真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公开公安工作事项和职责。办理12345热线答复投诉咨询423件。深入推进公安政务宣传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稿件162篇。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