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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核心职责为: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共14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法规股,科教股,农业股,工会,农田水利办公室,党办,人居环境办公室,农村宅基地办公室,农办秘书股,医政股,畜牧股;下属核算事业单位4个,为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朝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朝阳县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朝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上述机构均纳入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单位实有人员33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15人、工勤编制2人;离退休人员253人(其中退休253人);临时聘用人员366人(其中畜牧防疫员305人、蔬菜技术员31人、劳务派遣30人)。

二、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421.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7546.4万元下降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21.9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非刚性补助资金。

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421.98万元,与收入预算持平。其中:基本支出5654.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05%;项目支出767.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9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334.47万元(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319.78万元(保障机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保险县级配套项目(养殖业保险、种植业保险)、高标准农田维修管护配套项目(高标准农田已建项目维修管护)、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个人涉农创业贷款工作开展)、转基因玉米种植技术培训项目(对农民进行转基因玉米种植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宣传发放转基因玉米种植技术资料,普及转基因玉米种植技术)、拖拉机驾驶员培训项目(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和老驾驶员复训)、保机关运转项目(机关运行)等重点工作推进。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421.98万元,较上年下降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2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21.98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72万元、农林水支出5086.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5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4.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79.88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59万元(含离退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319.7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9.78万元(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等)。

2. 项目支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9.78万元,主要安排以下6个项目,其中:1.农业保险县级配套项目553.19万元,用于养殖业保险、种植业保险工作推进;2.拖拉机驾驶员培训项目12万元,用于朝阳县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和老驾驶员复训工作推进;3.高标准农田维修管护配套项目143.54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已建项目维修管护(基础设施维修、设施设备购置、配套工程维护等 工作;4.转基因玉米种植技术培训项目10万元,用于对农民进行转基因玉米种植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宣传发放转基因玉米种植技术资料,普及转基因玉米种植技术等工作;5.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20万元,用于个人涉农创业贷款工作开展;6.保机关运转项目29万元,用于机关运行工作推进。所有项目均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63.1万元下降70.0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8.9万元,较上年下降70.05%。因公车改革优化车辆配置,减少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9.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物业费、维修(护)费等日常运转支出,较上年下降5.91%。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非必要开支。

2. 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3. 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5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150.0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414.54万元(面积22810.73平方米)、车辆37台(原值539.35万元)、设备1926.06万元;2026年计划新增资产配置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办公设施补充等,将严格按规定履行资产配置审批程序。

4. 预算绩效情况:2026年本部门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为:1.履职成效完成6项专项任务规范综合管理水平、重点工作办结率100%、总体工作完成率100%、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工作质量达标率100%、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确保农业农村行业管理规范有序;2.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行政效能提升80%,投诉举报办结率100%;3.资金效益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0%以上,资金使用合规率100%,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4.可持续影响推动农业农村领域长期健康发展,完善农业农村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已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受全过程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开信息说明

本单位对公开的预算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王学平 联系电话:13591897759


公开单位: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2026115

2026年朝阳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