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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朝阳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朝阳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朝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司法行政主责主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规范、精准、便民”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政务公开基础。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

聚焦群众关切和业务重点,明确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12类公开清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早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均在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2025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优化沟通释明服务,确保每一件申请都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办结,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

 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审批制度,拟公开信息需经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专员三级审核签字,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违规发布问题。

(四)公开平台优化升级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主阵地,同步联动政务服务中心司法窗口、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形成“线上+线下”多元化公开矩阵,方便群众多途径获取信息;配合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公开栏目优化调整,提升信息检索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持续强化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自查自纠,针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倒逼工作质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深度不足。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缺少图文、视频等生动易懂的解读形式;部分业务信息公开颗粒度较粗,对群众关心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细节披露不够。

2.股室联动效能待提升。部分业务股室主动公开意识薄弱,信息报送不及时、不主动,导致部分工作动态类信息更新滞后,公开内容覆盖面不均衡。

3.专业能力有待加强。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频次不足,对新形势下信息公开范围界定、答复口径把握等专业问题的处理能力仍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

1.丰富公开形式,提升解读质效。2026年将新增图文解读、短视频解读等形式,聚焦公证“跨省通办”、法律援助扩面等重点民生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细化公开清单,对行政复议、公证办理等高频业务,公开办理指南、流程图、咨询电话等全要素信息。

2.压实股室责任,强化联动协同。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将公开任务分解至各业务股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年度考核,倒逼主动公开意识提升。

3.加强业务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最新工作要求,邀请上级部门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复杂申请的处理能力和信息审核水平;健全内部沟通机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会商,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