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负责县委常委会会议等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各类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3、负责围绕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情况综合工作,承担县委各类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4、负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各级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5、负责信息收集、编发、报送工作,负责县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中央、省委文件办理、市委文件和县委文件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机密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7、负责县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县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相关业务工作。
8、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朝阳县国家保密局的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承担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朝阳县档案局的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密码工作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承担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负责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党群部门的推进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县委中心工作在党群部门的推进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党群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12、组织全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13、根据县委安排,组织或参与县委、县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与拟定工作。
14、开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研究,参与有关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调研。
15、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对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调查、总结和宣传。
16、根据县委安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党委系统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开展全县新型智库建设有关工作。
1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共13个,分别为综合一股、综合二股、秘书股、财务股、政研股、文电股、人事股、国安股、保密股、督查一股、督查二股、法规股、信息股;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共朝阳县委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朝阳县机要局、朝阳县党史研究室、朝阳县关工委、朝阳县红十字会。
上述机构均纳入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单位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7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二、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868.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870.81万元下降0.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8.6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非刚性资金。
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868.63万元,与收入预算持平。其中:基本支出851.3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8%;项目支出1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90.73万元(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60.60万元(保障机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红十字“三救三献”项目等重点工作推进,其中包括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发生的支出,对弱势群体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等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8.63万元,较上年下降0.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8.63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44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0.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2.37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49万元(含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万元(含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60.6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0.60万元(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等)。
2. 项目支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3万元,主要安排2026年密码通信信息化日常维护费项目(8.5万元,本项目为涉密项目。);2026年电子政务内网主干网络主线路租用项目(3.8万元,本项目为涉密项目。);2026年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应急救护、造血干细胞、辅助推动无偿献血、器官捐献宣传项目(5万元,用于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具体工作)等。所有项目均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9.8万元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相关出访计划,故预算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9.8万元,较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接待上级检查督导、外地考察交流、专项工作对接等公务活动,故预算为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标准控制接待人数、批次和经费规模,杜绝铺张浪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物业费、维修(护)费等日常运转支出,较上年增长10.14%。因人员调整增加公用需求等。
2. 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如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工程类0万元(如修缮工程等)、服务类0万元(如信息化服务、咨询服务等)。主要采购0设备、0服务等,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3. 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5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496.2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面积0平方米)、车辆7台(原值97.84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通用设备452.39万元;2026年计划新增资产配置0万元,将严格按规定履行资产配置审批程序。
4. 预算绩效情况:2026年本部门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为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优化资金配置管理等。绩效目标已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受全过程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开信息说明
本单位对公开的预算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421-8990069
公开单位:中共朝阳县委办公室
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