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能
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纳入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财政所
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单位实有人员9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95人、工勤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3人;临时聘用人员10人。
二、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629.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531.78万元增长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9.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人员、项目变动导致预算增加。
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629.65万元,与收入预算持平。其中:基本支出1540.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4.5%;项目支出88.8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468.47万元,公用经费72.3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6年村级组织运转项目、等重点工作推进。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29.65万元,较上年增长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29.65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8.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3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2万元;公用经费72.3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2.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 项目支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8.87万元,主要安排2026年办公经费及村干部报酬项目8万元,用于办公经费,48.24万元,用于村干部报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0万元,用于垃圾清运等。所有项目均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计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7万元增长14.28%。具体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说明:无相关出访计划,故预算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增长14.28%。[说明:因老旧车辆维修需求增加,运行维护费上升]
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说明:无相关出访计划,故预算为0]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物业费、维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较上年增长11.11%。[说明:因办公条件改善增加支出;]
2. 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5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530.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96.5万元,面积3000平方米、车辆8台,原值33.2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通用设备0万元;2026年计划新增资产配置10万元,主要用办公电脑更新、打印机、电脑补充等,将严格按规定履行资产配置审批程序。
4.预算绩效情况:2026年本部门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为合理运用预算资金,高效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绩效目标已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受全过程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
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财政国库业: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 的离退休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三、公开信息说明
本单位对公开的预算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姜东洋 联系电话:17275756787
公开单位: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
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