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县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经济及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朝阳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地处北纬40°55′-41°54′,东经119°52′-120°47′,东连辽宁中部工业城市群,南临渤海之滨,西接京津唐经济圈,北依内蒙古腹地,是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距首都北京518公里,距省会沈阳328公里,距锦州港9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南北最大距离约为109.1公里,东西最大距离约为76.2公里,总土地面积3758平方公里,下辖28个乡镇、农场和街道。全县共有299个村(分场)、2个社区,总人口54.5万,其中农业人口46.7万。
朝阳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一年四季雨热同期,日照充足、温度日差较大、降水偏少。一年之中春季少雨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雨热骤减,气爽天高,冬季干冷少雪,多西北风。平均年日照时数为2861.7小时,日照率65%。全县光能条件优越,属全省高值区。年平均降水量472.8-493.6毫米。年变程基本呈单峰型,季节降水不均。春季占全年的12%~13%;夏季占79%;秋季占11%~13%;冬季占3%。年平均温度8.7℃,无霜期165天。
朝阳县是全省闻名的农业大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断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投资和政策扶持,推动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多年的努力,已初步取得成效,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扎实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7亿元,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21.6亿元,同比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45.2亿元,同比下降1.5%,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4.8:21.1:44.1。
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79.8亿元(现价),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8%。其中,种植业产值35.1亿元,同比增长3.1%;林业产值4.8亿元,同比增长4.9%;畜牧业产值47亿元,同比增长6.2%。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28.1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6.12万亩,蔬菜面积10.4万亩,瓜类面积0.4万亩,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0万亩。全年粮食产量36.6万吨,玉米产量35.0万吨,蔬菜产量37.8万吨,水果产量18.4万吨。牛、羊、猪、蜜蜂饲养量分别达到18.5万头、116万只、172万头、2万群。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8.9亿元,同比增长3.2%。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
截至2024年,全县家庭农场系统平台备案1022个;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342个,其中:种植业合作社556个、占合作社总数的42%;养殖类合作社465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4%;依法登记土地股份合作社42家,入社农民1245人,入股土地40094亩,入股资金4364万元;新型农业综合服务超市1个。
据粗略统计,全县共有种植大户360个,其中50亩以上粮食作物种植大户261个、蔬菜类种植大户86个、其他14个。生猪养殖大户存栏200头以上的233户,羊存栏50只以上的规模户350户,牛存栏20头以上的大户150户,蛋鸡规模户140户,蜜蜂养殖350户。
全县各类农业机械总保有量36587台,其中拖拉机4019台,配套农具11225套。联合收获机165台,其中玉米收获机142台。农机总动力达到40.01万千瓦,农业机械原值3.6亿元。全县共有农机合作社45个,农机大户380户,农机从业人员15898人。
全县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6家,其中加工类龙头企业70家,生产类企业38家,流通类企业8家。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1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5家。
(三)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8〕13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并下发《关于印发朝阳县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县政办发〔2011〕44号)和《关于乡镇农业服务站上划县农村经济局管理的通知》(朝编办发〔2011〕9号),在省、市农委的支持下,经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朝阳县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2013—2014年,我县在项目资金的支持下,为全县28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套了办公和农产品检测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进村入户技术服务所需的车辆,并对设备操作人员在朝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进行了专业培训。各乡镇、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依托县农技推广单位的技术力量,结合本区域特点,通过农技资源整合,切实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科技示范主体等在先进技术示范、推广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培训、服务、试验示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积极推行有科技示范主体、乡镇、场、街道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将农技人员的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并将考评结果与农技人员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挂钩。
全县农业推广机构编制内人数145人,其中县直29人、乡镇116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业务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实现人、财、物“三权在县”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项目的示范、试验、推广及实施。
全县基层畜牧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数146人,其中28个乡镇基层所畜牧技术推广人员编制89人,全部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每个基层所都有固定编制、固定的办公场所、齐全的办公设施和可靠的经费保障,承担着畜牧技术推广工作任务,为辖区畜牧业服务。
全县农机推广机构编制内人数50人,其中县直22人,乡(镇)28人,全部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业务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全县农机技术推广、国家重大项目的实施、农机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
(四)农技推广云平台建设使用情况
为农技人员尽快掌握和熟练“农技推广App”,朝阳县在举办全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员培训班时,专门为农技人员讲解了“农技推广App”的安装使用。截至2025年3月,县乡两级农业、农机、畜牧等共有61个推广机构,208名农技人员登录该平台,共发表日志和农情信息20340篇、问答总数3704篇。
二、主要目标
结合朝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优势产业的实际,围绕玉米、蔬菜、杂粮、生猪、蜜蜂、农机等主导产业,通过农业推广补助项目的实施,建设和完善基层农技人员管理机制,完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90%。农技人员要与负责的示范主体签订年度协议书,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结合生产时节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并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
(二)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每个主导产业遴选并示范推广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全县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基本健全。分产业建设10个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四)做好中国农技推广APP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工作,不断完善数据填报和更新。基层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不低于85%。
(五)农技推广队伍业务能力稳步提升。全县42名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市级普通班培训,遴选20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重点班,培训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
三、实施内容
(一)筛选、推广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种植业:
1、主导产业:玉米、蔬菜、杂粮三大主导产业。
2、主导品种:(1)玉米:东单1775、东单1331、联达F085、联达坤瑞522等;(2)蔬菜:番茄(园艺系列)、黄瓜(绿园系列)等;(3)杂粮:高粱(两糯1号、红糯16、辽粘3号)、谷子(章杂13、辽谷58、朝谷27)等;
3、主推技术:(1)玉米:推广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玉米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2)蔬菜: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绿色消减技术、设施蔬菜根结线虫绿色防控关键技术、日光温室番茄宜机化生产技术;(3)杂粮:杂粮绿色高质高效轻简化生产技术、高粱绿色高质高效轻简化生产技术、旱地谷子地膜覆盖集雨沟(穴)播精简化栽培技术。
畜牧业:
1、主导产业:生猪、蜜蜂两大主导产业。
2、主导品种:(1)生猪:长白、杜洛克;(2)蜜蜂:意蜂
3、主推技术:(1)生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技术、生猪健康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繁殖母猪饲养管理技术(2)蜜蜂:蜂群快速繁殖技术
农机:
主推技术:(1)玉米全程机械化高产高效绿色生产技术;(2)玉米秸秆还田及深松整地机械化技术;(3)秋粮收获减损关键技术。
(二)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遴选示范主体 围绕玉米、蔬菜、杂粮、生猪、蜜蜂五大主导产业,遴选培育种植业311户、畜牧138户,农机45户,共494户科技示范主体。
(1)示范主体职责。要协助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工作等义务,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周边20个农户。(2)遴选原则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经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优先)。(3)遴选程序。严格按照乡镇站组织遴选,并对遴选对象在所在乡村公示5天无异议后,推荐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2、确定技术指导员 按照每名农技人员要负责培育3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要求,遴选种植业52名、畜牧业46名、农机15名,共113名技术指导。
技术员条件:
(1)具有较高的农村政策理论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2)熟悉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4)熟悉农民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5)技术员能够结合科技示范户实际情况,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6)能够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科技示范户指导工作。技术员工作职责: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不少于50篇、提问量与解答量不低于100条以上,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指导科技示范主体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并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
3、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分布范围如下:
种植业:共311户科技示范主体。
柳城街道21户;南双庙镇16户;北四家子乡10户;清风岭镇6户;黑牛营子乡11户;六家子镇15户;瓦房子镇8户;王营子乡5户;尚志乡12户;羊山镇20户;西营子乡6户;二十家子镇21户;七道岭镇15户;东大屯乡11户;松岭门乡6户;根德营子乡5户;古山子镇5户;大庙镇11户;西五家子乡16户;北沟门乡6户;贾家店农场6户;杨树湾镇6户;东大道乡10户;波罗赤镇11户;木头城子镇8户;胜利镇23户;台子乡12户;乌兰河硕乡9户。
畜牧业:共138户科技示范主体。
生猪108户:西营子乡6户;二十家子镇3户;东大屯乡3户;瓦房子镇3户;王营子乡3户;尚志乡6户;根德营子乡3户;七道岭镇6户;松岭门乡3户;六家子镇3户;南双庙镇6户;羊山镇3户;柳城6户;黑牛营子乡6户;北四家子乡6户;木头城子镇6户;胜利镇3户;台子镇3户;波罗赤镇6户;乌兰河硕乡6户;北沟门乡3户;贾家店农场3户;东大道乡6户;杨树湾6户。
蜜蜂30户:清风岭镇9户;大庙镇9户;西五家子乡3户;古山子9户;
农机:共45户科技示范主体。
七道岭镇9户;南双庙镇9户;古山子镇6户;西五家子乡6户;乌兰河硕乡6户;胜利镇9户。
共计28个乡(镇、场)街道,494户科技示范主体。
(三)重点扶持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玉米、蔬菜、杂粮、生猪、蜜蜂五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建成10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示范一个产业,主要进行基本设施建设,配备耕整、播种、施药、灌水等作业设备,使示范基地具备开展作物良种展示、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农田节水示范、生猪健康养殖技术示范、蜜蜂的病虫害防控技术示范、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科技培训以及信息传播等功能,构建起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完善示范基地建设运行制定管理办法,并将管理制度悬挂基地明显位置;统一树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详细注明试验示范内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等信息;加强基地考核验收,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基地运行管理。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四)培训基层农技人员
坚持“资源整合、机制创新、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活动。
1.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按照省、市培训总体安排,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合理确定学员参训批次,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培训学员全程管理,确保学员参训率和到课率。从具有较高知名度、业务性强、专业技术权威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人员中遴选20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省级重点班);遴选42名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市级农技人员培训(普通班)。
3.抓好县级培训。重点培训县级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乡土专家、种植大户等,围绕生产时节,抓好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培训。
4.健全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计划、通知、登记表、地点、教学安排、授课教师、签到簿及影像资料等,做到齐全、规范,并按年度分类建档。
5.加强监管。督促、指导、检查所属培训机构落实好培训的各项工作,确保培训实效;培训基地要严格考试考核制度,将学员培训期间考试成绩及表现反馈给本人所在县农业主管部门,并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五)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
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是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县、乡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逐级分解落实每位农技人员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确保编制内所有推广机构农技人员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确保达到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农技人员比例不低于85%;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不少于50篇,提问量与解答量不低于100条以上,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指导示范主体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
(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按照支持各地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特聘农技员(特聘动物防疫员)招聘条件和招募程序,继续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畜牧业按照特聘条件结合实际情况招募动物防疫专员4名。
四、进度安排
(一)2025年3月,筛选主推技术,认定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主体。
(二)2025年4月,制定、完成并上报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三)2025年4月—11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培训,推广补助项目平台信息填报,对示范主体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对试验示范基地进行重点建设。
(四)2025年12月,完成项目资料整理汇报,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朝阳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主管农业副县长周振龙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连春为副组长,县农业、财政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建专家团队
技术指导工作实行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马传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苑清国、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苑井辉担任,负责专家组的日常工作。按行业分别成立3-5人的专家团队,其职责:一是负责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二是协助遴选示范户;三是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要求,规范补助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严格农资产品采购管理。对重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行物化补助的地区,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建立好补助资金及农资产品发放台账,作为财政报账和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2.严格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和长期保存项目管理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主要包括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影像资料、年终绩效考评材料、农资产品采购合同、原始发票和发放台账,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档案及照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等。
(四)加强项目管理
1.进一步完善农技人员聘用、农技推广责任、绩效考评、农技人员培训和多元推广等5项制度,编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并悬挂上墙;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主体门牌、树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在乡镇公示5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统一使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的通知》(农办科〔2013〕35号)要求,统一规范,认真抓好落实。
3.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结合项目实施各环节,尽可能地多留存一些影像资料,更能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
4.充分利用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补助项目基本信息,实现网络化管理。
5、主动做好年度项目审计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6.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和监管部门定期抽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农技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和不足,为下年度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加速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五)强化绩效考核。按照省农委文件要求,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工作任务公开制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科技示范主体(农民)三方考评机制,客观衡量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将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技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充分调动每个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注重统筹协调。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主动向县级分管领导汇报项目情况,赢得关注和支持,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七)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挖掘、及时宣传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加大优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和农技人员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掀起学先进、争先进、比奉献的热潮。在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上传工作动态,重点抓好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基地等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
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