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朝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关于深化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的具体要求,以《朝阳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为总揽,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协同推进,法治朝阳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过去一年,我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谋划,精准发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1.强化政治引领。县委、县政府始终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委、省委依法治省委和市委法建委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完成了《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和《朝阳县2025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相关目标,推出19个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
2.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完成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及评议工作。由县委书记、县长共同牵头负责的省委依法治省办下达的法治建设项目(依法规划土地征收拆迁,助力抽水蓄能电站成功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完善工作机制。年初调整优化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成员,充实工作力量。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定期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健全督察、考评、通报等机制,开展全覆盖式督察1次,推动任务落地。
(二)优化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完成乡镇权责清单制定。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时限,深化“一网通办”及县、乡、村三级综合窗口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有效落实。一体化平台网办件20210件,网办率达90%。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备案登记、“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推动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纠正不规范行为385起。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年度培训率均达100%。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体检”服务企业活动,律师为7家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和知识产权问题。新增“免申即享”政策1条,为524家企业节约成本13.6万余元。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案例获国家级奖项入围。开展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监督各相关部门办理12345平台投诉件,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21个,开展监督检查47次,推动整改问题25个。落实“扫码入企”试点,指导80家企业完成注册,扫码入企73次。
(三)健全制度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保障更加有力
1.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审查行政协议53件、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均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并纳入绩效考核。
2.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公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含事项2件。
(四)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听证室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0件,受理63件,审结52件,复议后应诉7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败诉率31%(13件)。
2.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确认各类执法主体62个;批准涉企检查事项48个,较2024年减少30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8次,编制完成27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减免责制度,核准不予处罚案件23件,减轻处罚50件,从轻处罚30件。
(五)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6件、政协委员提案52件,答复率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按期整改回复检察建议34件。
2.加强系统内部监督。评查各类行政执法卷宗138本,发现问题385个,制发督办函4份。在专项整治中摸排涉及行政执法问题150个,移送问题线索12件。
(六)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1.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建立“四所一庭”联动工作体系。调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66个,选聘专职调解员368名,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镇全覆盖。全年调解矛盾纠纷954件,成功952件,成功率99%以上。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县级实体平台建设,乡、村平台有序推进。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7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2件,挽回经济损失290余万元。办理公证535件。培养“法律明白人”1515名。
(七)深化法治宣传,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
1.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完成584名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和年审。组织通用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3期,累计1140人次。强化初任考试,18名不合格人员暂缓申领证件。
2.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网络安全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律读本2500余份。开展“开学季·反诈骗”宣传,发放资料2000余份。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10个。配合防火、人居环境整治印制宣传海报53000张。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与新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相比,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仍存短板:
1.县乡发展不平衡。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认识需深化,推进力度待加强,基层法治力量薄弱。
2.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三项制度”在部分领域落实不够精细,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标准需统一。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服务型执法理念需加强。
3.营商环境优化空间仍存。“放管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待增强,部分审批环节存堵点。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性、透明度待提高。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和联合奖惩机制待拓展。
4.矛盾纠纷化解效能需增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待进一步发挥,非诉机制与复议、诉讼衔接不畅。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精准性、便捷性待提升。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学习培训必修内容。
2.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发挥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作用,强化述法评议考核,加强督察指导。
3.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建设,推动编制资源倾斜,加大培训力度。
(二)聚焦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围绕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重点加强制度供给。
2.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加强动态清理。
3.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2.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标准化,制定具体标准和操作指引,加强设备管理和法制审核队伍建设。
3.创新执法方式与加强监督,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自由裁量基准,扩大免罚慎罚清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专项督察。
(四)围绕激发活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深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就近办”,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产权保护,及时清理歧视性政策,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扫码入企”走深走实,健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
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承诺、评价、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环境。
(五)突出系统治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继续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优化审理机制,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实质化。
2.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完善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一站式”中心提质增效,健全信访与复议、诉讼衔接机制。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动资源向基层延伸覆盖,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大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力度。
(六)抓实普法宣教,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基础
1.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2.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加强以案释法,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