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6年畜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场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来源: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的预通知》要求,根据我县基层畜牧推广机构和人员实际情况,现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场所),要求如下:

一、技术指导员

(一)名额43人

  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推荐一名技术指导员;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岗人员。

(二)人员要求

1、具有行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积极上进思想,接受新技术能力强,能够指导养殖户生产,按时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种培训;

2、每个技术指导员至少包联一个行政村、包联两户示范主体、联系十名以上农户,年度入示范主体指导不少于5次,建立科技示范主体档案;示范推广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达500项(次)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鼓励以短视频、在线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机培训指导和技术咨询;

3、中国农技推广APP每年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上报至少50篇服务日志、解答问题量人均100条以上。

二、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主体养殖品种为肉牛,辽育白牛养殖户优先。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能接受新鲜事物,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可操作中国农技推广APP;

2、接受技术指导员指导和业务部门检查验收,积极参与组织的培训学习观摩、并能传播技术经验、带动周边养殖户共同发展。

三、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场所)要求

(一)遴选范围

科技示范基地(场所)所属单位应为肉牛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应在有关部门正式注册,具备经营资质。

(二)遴选条件

1、养殖场养殖品种:以饲养辽育白牛为主;

2、养殖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账户信息;

3、养殖场具有一定养殖规模,场区分布合理,设施设备齐全,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养殖场主具有一定养殖经验,能够应用和指导先进技术;

4、能够随时接受业务部门检查验收、组织的培训学习、并能传播技术经验、带动周边养殖户共同发展。

本次遴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遴选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场所)在各属地乡镇进行公示后上报。

四、上报方式

纸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电子版报至tgz2735010@163.com。

联系人:戴成杰 张楚依

联系电话:0421-8992822


附件1: 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名册.docx

附件2: 朝阳县2026年畜牧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docx

附件3: 朝阳县2026年畜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场所)申报表.docx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