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朝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朝半线朝阳县南大营子至龙城区半拉山道路与桥梁工程(招标代码:202621130012821695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3月27日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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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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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承德周道路桥有限公司 |
17740093.73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 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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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
17754462.38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 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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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7765246.28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 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230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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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承德周道路桥有限公司 |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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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姓名 |
王守力 |
于君春 |
吴英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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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1 |
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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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冀1132011201210034 |
辽221101122986 |
辽1212007200804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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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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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冀交安B11G08204 |
辽交安B11G30007 |
辽交安B21G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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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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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承德周道路桥有限公司 |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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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姓名 |
张立志 |
周国宇 |
刘盛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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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1 |
名称 |
交通运输工程 |
道路桥隧 |
道路桥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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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130825198306290036 |
201600063020076 |
20190200403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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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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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承德周道路桥有限公司 |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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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
[公路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
[公路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 |
[公路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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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国道G112线西八品叶至二道河子、庙岭至黄门子、南岭至三岔口段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 |
清原县傅桓线(北三家至阿尔当段)低标准路段改造工程 |
朝阳市赤锦线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南山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和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及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 |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县人民政府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朝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21-89969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0421-355292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朝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4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421-2813802